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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月1日起,农业补贴将按新规发放,以往的补贴管理办法将作废!

    信息发布者:郑景丹
    2017-06-01 17:02:36   转载

       近日,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,对农业补贴的发放范围、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都做了进一步的规范。这份最新的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,以往的农业补贴管理办法也将即日起作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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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哪些人能享受农业生产发展资金

      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,农民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以及承担农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,都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补助对象。

    按照新规,重点支持方向有12个

    ⑴开展耕地地力保护

      该类补贴以农户为单位,根据土地确权的实测面积进行补助。

    ⑵发展适度规模经营

      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、农业信贷体系建设,均能拿到该补贴。

    ⑶农机购置

      支持范围包括农机报废更新、新产品试点等。

    ⑷优势特色主导产业

      支持有区域优势、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项目,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。

    ⑸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

      开展深松整地、旱作农业、高产创建、有机肥施用等重大技术推广的项目,即可享受该补贴。

    ⑹畜牧水产标准化发展

      包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、苜蓿示范基地建设、标准化养殖、良种推广等。

    ⑺一二三产业融合

      休闲农业、农村电商、农产品直供直销、产地初加工等,都是重点支持方向。

    ⑻专业合作社

      专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。

    ⑼农业结构调整

      支持方向包括耕地休耕、粮改饲、粮改豆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等。

    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

      支持地下水超采重点地区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。

    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

      支持各类返乡人员参与职业农民培训。

    ⑿其他

      党中央、国务院支持的农业生产发展重点工作。

    特别注意:以下情况将不能享受补贴

    ⑴兴建楼堂馆所

    ⑵弥补预算支出缺口

    ⑶耕地、林地转作畜牧养殖场或改做其他非农用途

    ⑷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

    ⑸土地长年抛荒

    ⑹占补平衡中“补”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

    ⑺其他非农支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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